广州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有哪些
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流程根据《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规定,东莞东莞用人单位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住房如因公司原因导致少缴或未缴公积金,公积公积金代办必须依法办理公积金补缴。金补缴流具体哪些情形可以办理补缴呢?补缴需满足什么条件?如何办理?
东莞住房公积金补缴
【承办单位】:东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各区镇办事处
【相关业务】:东莞公积金缓缴或较低比例
符合以下情况的东莞可以办理公积金补缴:
1、未按照规定的住房缴存范围和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
2、未按时为新增职工或调入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公积;
3、经批准缓缴,金补缴流效益好转后,东莞应补缴住房公积金的住房公积金代办;
4、依法需要补缴的公积其他情形。
补缴条件:
1、金补缴流申请补缴时已设立职工公积金账户;
2、东莞申请补缴时职工公积金账户缴存正常。住房
补缴材料:《住房公积金补缴书》(若申请人工资是公积市财政统发的,另需提交《财政统发行政事业单位补缴住房公积金拨款申请表》)。
补缴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补缴书》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进行审核;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后盖章;
3、单位经办人携带已盖章补缴书到开户银行办理补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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