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什么情况不能申请在武汉公积金贷款买房
武汉公积金买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属于限贷人群公积金贷款的什情政策和商业贷款截然不同,只认公积金贷款记录,请武不认商业贷款记录,积金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也就是贷款说,即使使用过商业贷款买房,买房但是什情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有购房资格的请武情况下,就可以使用...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什么情况不能申请在武汉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积金知识,跟着华律网小编一起看看吧。贷款
武汉公积金买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1、买房已使用过两次公积金贷款属于限贷人群
公积金贷款的什情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政策和商业贷款截然不同,只认公积金贷款记录,请武不认商业贷款记录,积金也就是贷款说,即使使用过商业贷款买房,买房但是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在有购房资格的情况下,就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但是同样三套房是限贷的,所以如果有两次或以上的公积金贷款记录,自然属于第三次房贷,属于限贷人群。
2、公积金未缴存满6个月不符合公积金贷款政策
公积金贷款政策中规定,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必须满足三个条件:
(1)在武汉公积金中心及分中心、分理处,公积金个人账户开户时间满6个月,且目前账户状态为正常;
(2)从您申请公积金贷款之日往前倒数六个月,公积金均为连续正常足额缴交,补缴不算正常缴交;
(3)公积金账号有六个月的缴存余额。所以不满足公积金贷款的基本条件的,就不能使用公积金贷款。
政策规定是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以上的,具体是指买房前连续缴纳的,同时补交是不计算在内的。也就是说如果11月申请公积金贷款,那么最少需要是11月前六个月的(从5月份到10月份的),如果8月份停交,9月份交了还补交一个月的,不属于正常缴纳的情况;公积金中心是不会同意贷款的,不满足公积金贷款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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