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哈尔滨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哈尔滨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是积金缴存职工提出申请,窗口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积金审核通过,积金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转账到职工的积金银行账户,办结,积金通知申请人。积金办理条件是积金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的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积金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积金关于哈尔滨公积金提取办理流程的积金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来为你详细解答。积金
一、积金住房公积金代办服务哈尔滨公积金怎么提取出来
1. 缴存职工提出申请
2. 窗口受理并对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核通过,积金转账到职工的积金银行账户
4. 办结,通知申请人
二、哈尔滨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条件
职工已办理离休、退休的,可以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同时注销个人账户。
三、哈尔滨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材料
1. 受提取申请人委托代办的,提供提取申请人、受托人身份及关系证明。
2. 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
3. 提取人本人本市建设银行或交通银行Ⅰ类储蓄卡
4. 提取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四、哈尔滨公积金退休提取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职工离退休都是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的,退休的职工的年龄都是比较大的,那么也是可以将这笔钱作为养老钱来使用。希望以上的内容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可以到华律网进行相关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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